南京市关于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根据省人事厅、省建设厅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通[2007]380号)文件,为帮助考生做好2008年度全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2008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10-11日两天。
5月10日 上午9:00-11: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
下午2:00-5:00 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
5月11日 上午9:00-11: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
下午2:00-6: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
二、考试科目与管理模式
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》、《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》和《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》4个科目。
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。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;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。
三、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
《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》科目试题为主观题,在试卷上作答,答题用草稿纸(2张16开纸)由考点统一发放、回收。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,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,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,不再另发草稿纸。
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(黑色或蓝色)、2B铅笔、橡皮、尺子、计算器(免套、非立体式、无编辑、无声、无储存功能)等文具,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。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,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。考试开始后,如使用手机(开机状态)的,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。
四、报考条件
(一)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、香港、澳门居民,遵纪守法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(4科)考试:
1.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,并任职满3年。
2.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。
3.1970年(含70年)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,并任职满3年。
(二)免试部分科目条件:
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,可免试《工程建设合同管理》和《工程建设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》两科。
1.1970年(含70年)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(含中专)以上毕业。
2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。
3.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。
4.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。
(三)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,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