穗人发〔2008〕69号
关于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区、县级市人事局、建设局,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、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中心《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考中心函〔2008〕37号),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0月18、19日举行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
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(http://www.gzpi.gov.cn/gzexam)或广州考试信息网(http://www.gzexam.com.cn),并经过“网上预报名”和“报名确认”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。
(一)“网上预报名”时间
网上预报名时间为:2008年4月28日9:00起至5月23日17:00截止。
在上述时间内,进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,经网上填表(简体字)、照片上传(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,照片小于40K,所传照片须与“报名确认”提交的照片一致)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。
(二)“报名确认”时间、地点
1.“报名确认”时间:2008年5月19日至5月23日(上午 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。
2.“报名确认”地址: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,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(联系电话:83543605-217)。
(三)考试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。报考条件见附件1,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、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.
二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10月18日
上午 9:00—11: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
下午 14:00-17: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
10月19日
上午 9:00—11: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(土建、安装)
下午 14:00-18: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
从2004年起,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,具体内容见附件4.
三、考试方式
(一)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。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。
(二)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。其中“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”科目分为“土建”与“安装”两个专业,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。
(三)“工程造价案例分析”科目为主观题,在答题纸上作答;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(四)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擦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。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-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,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(原件)和准考证,即“两证”赴考,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(二)根据省物价局粤价[2001]52号、粤价函[2001]237号批准的收费标准:考务费每科收取65元。
附件:1.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
2.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
3.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
4.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
5.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
附件1
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
一、选报专业
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。从事线路、管道、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“安装”专业,考“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(安装)”科目;其他报“土建”专业,考“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(土建)”科目。
二、报考对象及条件
凡在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工程造价咨询、工程咨询、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,从事工程建设、计价、评估、评价、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(工程估、概、预、结、决算)审查(核)、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。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,具备下列学历、资历条件者,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(一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科(报考级别为“考四科”)考试:
1.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。
2.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。
3.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。
4.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。
(二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部分科目,只考“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”、“工程造价案例分析”两科(报考级别为“考二科”):
1.1970年(含70年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,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。
2.1970年(含70年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,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。
3.1970年(含70年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,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。
以上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。专业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底。